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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少年砍无辜女生24刀后在教室引爆炸弹(图)(5)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1:30 国际在线

  爆炸物来源仍未查清

  昨日上午,梭山派出所所长唐勇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据唐所长介绍,死者彭启荣和蔡发春同系梭山中学初三86班学生,分别是黑寨村委会雨脚社和妥乐村委会老伙房社人。

  10月11日上午10时57分,派出所接到梭山中学初三86班学生陈天贤的报警,随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过初步的现场勘查,警方发现该班学生蔡发春被同学彭启荣用菜刀砍伤,后来彭启荣点燃随身携带的炸药,造成两人当场死亡。梭山派出所立即把情况向鲁甸县公安局作了汇报,鲁甸县公安局、昭通市公安局、鲁甸县人民政府等部门的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

  唐所长告诉记者,相关部门现场成立了专案组,并立即对现场、死者住处、死者老家及相关人员展开调查。

  唐所长说,根据数天的调查结果,证实这是一起突发的意外事故。在彭启荣的日记中,警方发现有“我爱的人不爱我”之类的记载,警方在调查后还得知,彭启荣属于性格比较内向的学生,经常独来独往,和同学交流不多。经过分析,警方认为彭启荣可能暗恋蔡发春,而蔡发春本人却不知情。

  唐所长介绍,直到目前,爆炸物的来源仍没有查清,上级部门要求当地警方必须查清爆炸物的来源,市、县、乡三级警方正在努力侦破此案。实施爆炸的爆炸物系雷管制作的私制炸弹,初步推测是彭启荣从老家带过来的,并且据了解,他在离老家不远的地方还试爆了一次。

  唐所长告诉记者,鉴于此次事故的发生,警方日前在全乡范围内展开了针对爆炸物的安全检查活动。对使用爆炸物的单位,警方要求所有负责人及爆炸物保管人员集中接受一次专业培训,加强其业务素质。

  同时,警方和乡政府安排人员对所有使用爆炸物的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唐所长说,预计在10月24日,警方将会召集本乡所有村委会的负责人开会研究针对爆炸物管理的问题。警方要求乡政府、村委会、公社相关负责人要逐级签订爆炸物管理安全协议,并对全乡村民进行造册登记,呼吁村民上缴所有私藏的爆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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