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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一专卖店丢货品 全体员工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1:42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李健

  本报讯13日,来哈打工的李某向本报反映,他打工所在的“小魔鱼”专卖店在9月19日丢失了两条裤子,总价值378元。店长怀疑是内部人干的,所以就在他们所有员工的工资里扣了失货钱14元和“惩罚款”378元。之后还开除了两名女员工。

  14日上午,记者来到哈市道里区中央大街上的“小魔鱼”专卖店。据店长王某讲,9月19日当天,店里在清点货品时发现丢失了两条裤子,总价值378元。在查看监控录像时,发现有人做了手脚,但不能从录像中发现裤子是怎么丢的。当时他认为极有可能是内部人偷的,所以在9月22日做出决定,全体员工每人都要扣掉失货钱14元和“惩罚款”378元。14元是通过丢失裤子的总价值除以人数而得出来的。据李某讲,在9月29日开工资时每个员工的工资条上都分别被扣了14元和378元。他们普通员工的底薪是600元,这一扣就是一半多,他们很多员工都有点承受不了。

  “既然扣掉了失货钱,为什么还要扣‘惩罚款’呢?”王某表示:“这是我们店里内部规定,之所以要再扣除‘惩罚款’,是因为让员工们对此有一个深刻的教训,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事件。”“店里和员工之间签劳动合同吗?”“我们只是口头合同,没有书面的,都是临时工。”“当时为什么没有报案?”“报案也没有用,根本就找不到偷裤子的人。”

  对此事,哈市百程律师事务所的赵春燕律师表示:“不管是用工多长时间,都应当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因为这样可以保障用工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发生。”对于“小魔鱼”专卖店扣掉员工工资的事,哈市劳动部门的相关人士认为,如果该专卖店有专门的店规规定,店里做出扣工资补偿专卖店损失的措施是合理的。但像“小魔鱼”专卖店这样重复罚款就不合理了,店规也得合情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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