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监外执行”有人“脚底抹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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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0:40 大连晚报 | |||||||||
原本“监外执行”有人“脚底抹油” 市民发现监外执行罪犯有脱漏管等现象,可以拨打83889600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 ■本报记者代炜
本报讯日前,大连检察机关结束了为期半年的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问题核查专项行动。记者了解到,在这次行动中,检察机关清理纠正了一批执行手续不规范的监外执行罪犯。 监外执行罪犯,按照规定应当自觉接受属地公安机关的监管,定期向公安机关汇报情况。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某些监外执行罪犯却想尽办法逃避监管。 张某因寻衅滋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在监外执行期间,张某却“脚底抹油”。其未经批准离开户籍地,长期下落不明。在专项行动中发现这一情况后,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先与法院协调,请法院撤销对于张某的缓刑判决,然后对张某进行通缉。 据了解,经过半年多的调查与整改,我市监外执行中的脱漏管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谋求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为此,市检察院公布举报电话,如果市民发现监外执行罪犯有脱漏管等现象,可以拨打83889600进行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