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变相改变交强险费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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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6:19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耿彩琴)已经正式实行近4个月的机动车交强险,目前仍是备受关注的热点。昨天保监会明确要求各家保险公司严格执行交强险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同时严禁保险公司滥用不同车型的交强险费率档次,变相降低或提高费率;严禁以虚列营业费用、虚挂应收保费等手段变相提高手续费支付标准或降低保险费。 昨天保监会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必须一次性收清投保人缴纳的全部交强险保费后
保监会昨天表示,要加大对交强险及商业车险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其中交强险方面要重点查处费率、手续费和理赔三个环节的问题,具体包括:不执行交强险基础保险费率和统一条款的;不据实列支或超规定标准支付交强险手续费的;在交强险理赔中拖赔、惜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商业车险要重点查处手续费、退费、理赔和应收保费四个环节的问题。RB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