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医生玩忽职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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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近日记者获悉,蓬安县法院对县检察机关指控营山县看守所医生、管教民警李信鸿涉嫌玩忽职守一案(本报曾以《看守所两犯嫌病死无证狱医上法庭》为题报道)作出一审判决,李信鸿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法院审理认为,在押人员官鑫入所时,李信鸿曾给他做过食道接替手术,明知其身体极度营养不良。2004年8月李信鸿与另一民警送官鑫到县人民医院仅作了外科检查,而未进行全面检查,致使官鑫病情加重,李信鸿的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公诉机关指控李信鸿对在押人员张建忠误诊导致其死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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