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事实收养孩子“黑户”问题能解决有关家庭请在年底前申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8:56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容芊报道这两天,市民到公证处咨询办理抚养弃婴的公证时,不再像往常那样遭到婉拒,而是可以提交材料了。

  目前各公证处开始为事实收养家庭办理相关公证,而且部分家庭可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据悉,只要在12月底前申办相关手续,收养人就有望到当地派出所为收养的孩子正式落户。

  锡山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1992年《收养法》出台后,由于部分规定和现实状况不太一致,很多收养弃婴的家庭一直为孩子的“黑户”问题担忧。被收养的孩子报不上户口,入学、结婚等很多问题都难以解决。以往每年都有三四户家庭前往咨询,想通过法律证明,为孩子争取落户,从而解决上学或结婚问题,但法律工作者爱莫能助。据介绍,根据省内最新规定,现在有两类收养家庭可通过公证解决“黑户”问题:

  一是在1999年4月1日前市民之间协议收养的,收养人公证协议后,可到派出所为孩子申报户口;二是不符合收养登记的家庭,孩子事实上已与大人长期生活在一起,建立了感情。那么只要他们共同生活5年以上,收养人又具备教育抚养能力,也可办理承担抚养责任公证,经公安机关核实后落户。

  现实中收养孩子却没办理户口的原因很复杂。从区民政部门了解到,有的好心人捡到孩子后直接带回家抚养,没有报警。有的夫妇没有及时为收养的孩子办理收养登记,后来生了亲生子女,就无法再办手续。这些家庭如今都可通过社区街道确认,并到计生部门开具子女情况证明,再到公安机关落户。还有的夫妇收养女孩后,夫妻离婚或妻子过世,丈夫则要提供相关证明才能合法抚养女孩。个别收养孩子的夫妇不满30周岁,则要到福利机构办理暂时助养手续,年满后再办收养登记。

  有关工作人员提醒,到公证处或民政部门申办手续的日期截止到今年12月30日,有关收养人应及时主动去办理。今后发现弃婴都须报警,不可私自抱养。而市民收养孩子不符合法律程序的,“黑户”问题就难以解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