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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打球起争执一中学生在教室内被砍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11:57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刘继斌

  本报讯因两学生在操场打球时发生争执,18日早晨,哈市第86中学初三的几名男生持刀将初四一名男生在教室内砍伤。事发后,家长立即向派出所报了案,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日上午,记者在哈市公安医院见到了被砍伤的吕春旭,此时吕春旭的左臂上缠着厚厚的纱布,衣服上的大片血迹和刀口还清晰可见。经诊断,吕春旭为头外伤、头部软组织挫伤、右肩部软组织挫伤、左上臂软组织裂伤。

  据吕春旭介绍,他是哈市第86中学初四二班的学生,17日15时许,他和同学在操场打篮球时,旁边一伙踢足球的男生将球踢到了他的身上,并让他将球扔回去。吕春旭将球扔到了对方中初三学生刘某的身上,刘某便上前大骂吕春旭,并告知要报复吕春旭。18日6时55分许,吕春旭和同学骆某在教室等待上课时,刘某便带着5个男生来到教室,当时刘某手里拿着一把砍刀,其余几人手里都拿着木棒,不由分说就将吕春旭一顿群殴,刘某用刀砍中吕春旭左臂两刀,鲜血直流。打完吕春旭,几人又围攻了骆某后,才匆匆离去。

  事发后,吕春旭二人在校门口买了创可贴将伤口贴上,随后坐在了校园里。直到9时许,有同学找到吕春旭称班主任老师找他们,二人才回到老师办公室。吕春旭对记者说,当时张老师告诉他在办公室等着,等她上完课再处理打仗的事。等了20分钟左右,老师下课后询问了情况,才通知了他的家长。

  吕春旭的母亲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当天10时10分左右接到的老师打来的电话,当她赶到学校时看到孩子还在办公室门口站着,当时她特别着急,与老师争执了几句就急忙带着孩子来到省医院诊治,随即医生为孩子的伤口消炎后缝合了两针。看完病,家长又向铁东派出所报了案。李女士认为,孩子是在学校被同学砍伤的,学校应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到医院并通知家长。

  20日上午,记者在86中学并没有找到负责人,便通过电话与张校长取得了联系。据张校长介绍,学生在教室被砍伤是老师上班前发生的事,当时学校不知道,直到间操时间老师发现两个学生没上课,才得知打仗的事,随后立即找到学生并通知了双方家长。找到学生时,两名被打学生都称自己已经去医院看过伤了,所以老师就没有带他们去医院。后来家长报了案,学校也在积极配合调查,并协调双方家长尽快给孩子看病。

  张校长还说,以前学校也曾发生过学生用凶器将同学砍伤的事情,所以学校一直严格要求学生不允许带凶器进入校园,可这些学生都将凶器藏在不同地方,老师也不能搜身,只能在发现后立即制止并处理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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