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行少女600米 肇事司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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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12:39 法制晚报 | |||||||||
拖行少女600米 肇事司机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31岁的郑国辉驾车撞倒一对骑自行车的父女后,将19岁少女拖出600余米致其死亡。昨天,市二中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郑国辉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死者家属45万余元。
去年1月8日晚,郑国辉开面包车行至东苇路时,将骑自行车的女孩李民(化名)及其父亲撞倒,随后车下拖带着李民逃离现场。 当时,两名过路司机驾车追赶并要求郑国辉停车,可他并未减速。直到两辆车将他别到路边的树上,车才熄火。此时,车下的李民掉了下来,现场人体拖痕600余米,李民最后因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