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把房子租 “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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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9:1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陈修华)将自己家的房子出租后,竟被5家中介公司来回“折腾”,转租给他人。今天市民王先生通过投诉电话82807428向记者反映了他出租房屋的遭遇。 今年7月24日王先生将台东一路的一处房子,通过中介公司租赁给了李某。但近日他却发现房子里已经换成了一男一女两位房客,而且每人都是通过中介各租用一间房子。一打听,原来房子出租后又经4家中介公司倒手,将房子转租给了现在的房客。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认为,房屋的转租权必须经过房屋所有人同意,任何未经过房屋所有人同意的转租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都属于无效行为。中介对此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编辑:栾晓磊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