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漏雨“浇丢”两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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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9:1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刘建)出租的房子漏雨,导致房客大量贵重货物受损,房屋所属公司最终赔偿房客损失两万元。 市民王女士在人民路租赁了某公司的一处房屋,将所要销售的货物放在此处。2003年夏天,王女士来到房子里发现,自己存放的大量货物都被雨水淋湿了,且多数货物已经无法使用。经过调查,王女士发现原来该房房顶竟然漏雨,雨水漏进屋内造成货物损失。随后
王女士随后将该公司起诉到四方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房子漏雨造成损失该公司应该赔偿,双方也已经约定了赔偿事宜,遂判决该公司支付给王女士1万元损失。编辑:栾晓磊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