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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打民警 因寻衅滋事被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12:36 法制晚报

  酒后开车打民警 因寻衅滋事被判

  本报讯(记者 付中)酒后撞车,并打伤民警的王某,日前被通州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通州检察院指控,今年3月3日21时许,王某酒后驾车途经通州区梨园镇附近时,与
同向行驶的一辆轿车相撞,之后王某与该车车主发生口角并互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时,王某再次与对方发生冲突。

  当着民警的面,王某率领刚刚召集来的20多个弟兄,持镐把、棍棒等殴打对方车主。被出勤民警阻拦后,众人一拥而上将民警头部打成轻伤。

  经过审理通州法院认为,王某无视国法,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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