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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违法20日起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14:22 千华网

  

公车违法20日起开查
千山晚报消息“从现在开始,凡是发现有公车违法的,要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违法车辆是哪个单位的,将来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违法车辆的车牌号和所在单位。”20日,鞍山巡警各大队接到通知,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凡是遇到公车违法的,一律登记车牌号、所属单位、违法行为、违法地点以及处罚结果,这标志着鞍山开始正式严惩公车违法行为。

  据警方介绍,目前,鞍山市的出租车违法现象少见,机动车违法现象较突出的是政
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车辆。有的司机以公务繁忙为由,擅自违反交通法,闯禁行线、违反规定左转弯行驶等。

  20日下午,记者跟随巡警一大队民警在胜利南路东山街路口观察机动车违法情况。在30分钟内,所有的出租车均按线按信号行驶,但有4辆公务车辆违反了通行规定,左转弯行驶。

  据警方说,此次专项查处公车违法行动是鞍山市委宣传部、鞍山市文明办开展的大型“文明交通”活动的一个内容。所谓的公车是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车辆,还包括公交车辆、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辆等等。此次专项行动结束以后,鞍山警方会将整治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今后,警方还要陆续查处行人违法出行等,行人违法将实行公开曝光、告知所在单位、将违法出行的照片在单位内部展览等办法。凡是被交警、巡警认定的职工违反交通法规累计达三次的单位,经市文明办审核,取消当年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

  警方提示,市民出行一定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尤其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司机,应注意识别路面上的交通标志,按照规定通行,否则,警方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处理。

  刘贤亮 首席记者 张丽娟 实习生 孙静

  图:民警利用“移动警务系统”抓拍在胜利南路东山街岗违法左转的公车。

  首席记者 张丽娟 实习生 孙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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