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强运渣土罚款一千 城管交管联合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7:20 荆楚网-楚天金报

  昨日,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出通告,今起,全市严管运输渣土车辆。通告规定,运输渣土车辆,未按公安交管部门核准的路线和时间从事运输的,处以200元罚款;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天以下拘留;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处以200元罚款;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如出现装载物污染路面情况,还要按照城管市容条例进行处罚。(彭岚、刘友华、汤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