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乱丢者“丢脸又蚀财” 市民热议“飞车垃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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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7:2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记者 丁玥 彭岚 实习生 孙亮 《楚天金报》昨日刊登《医治“飞车垃圾”,谁能开出“药方”》一文后,众多热心市民打来电话痛斥乱扔垃圾的行为,并支招“消灭”飞车垃圾。 武昌一所小学的刘老师说,他曾在公共汽车上目睹一名小学生指责一名年轻女子:
为此,市民给出了如下建议: 让环卫工取证,交警处罚 “乱扔‘飞车垃圾’是一种很恶劣的不道德行为,应该强行制止。”在一家房地产咨询公司上班的丁先生认为,制止“飞车垃圾”想完全依赖市民素质提高,不太现实。执法部门也应该采取措施治治“飞车垃圾”。 他建议是否能在“飞车垃圾”高发地段,如红绿灯口、连通道口等地方,派环卫工值守,并用相机或摄像机取证。如果能给予其处罚权,则可当场处罚;没有执法权力,可将证据交给交管部门处理。丁先生认为,“飞车垃圾”不同于普通的乱扔垃圾,交通管理部门也应一并参与进来。 电子眼能否发挥作用 还有市民建议是不是可以利用现有的设备,如电子眼,在取证汽车行驶违章的同时,也对飞车垃圾的行为进行取证。市民陈先生曾经被一辆车上飞出的烟头烫破了衣服,说起“飞车垃圾”的危害,他十分痛恨。他提议,既然交通违章可以在报纸上曝光,不妨也让这些乱扔“飞车垃圾”的车牌号曝光,并根据市容条例进行处罚,让他们丢脸又蚀财,记得管住自己的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