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主遭追尾丧生迎面轿车轮下 离奇车祸谁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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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7:3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记者 艾卿 昨日,武昌的章先生给楚天金报记者打来电话求助,他有位表兄遭遇了离奇车祸,不知道该如何索赔。 前不久的一天晚上,表兄驾驶着一辆三轮车,在洪山区的雄楚大道往傅家坡方向右
章先生事后得知,中巴车主系无证驾驶,且刹车失灵。家属向中巴车主索赔,中巴车主表示,他与三轮车之间引发的车祸,并没有撞死人,撞死人的应是对面驶来的小车,其家属应向小车车主索赔,小车车主则认为,事故的主要原因并不是他造成的。章先生和家属如今不知如何是好。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主任严道清律师。他认为,首先,因中巴车主无证驾驶,刹车失灵,导致了这起交通事故,中巴车主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应承担主要责任;该三轮车如属于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则车主无责任;三轮车主死亡的原因是小车撞击而死亡,但如果该车在限速内正常行驶,且采取了制动避险措施,对小车车主而言,则属于意外事故,无刑事责任,小车车主出于道义,可作出道义上的赔偿。否则,小车车主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作出相应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