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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关注]一审重审终审——一波三折“双尸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7:53 荆楚网-湖北日报

  记者李先宏 通讯员陈群安

  一个关键证据的疑问,案件被发回重审

  两年前的“双尸案”曾轰动江城。2004年6月20日晚8时许,被告人吕永祥窜入武汉市青山区居民黄进辉家中,躲进衣柜,伺机盗窃作案。当黄开衣柜拿衣服时发现吕,吕即朝
黄进辉连刺数刀。黄的母亲罗某听到响声后赶来,吕又朝罗猛刺数刀。唯恐母女二人未断气,吕永祥又对二人连刺数刀致死。

  7月2日晚,公安机关将吕抓获归案。11月18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吕永祥死刑,立即执行。

  认定吕永祥抢劫杀人的证据,有吕的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和法医鉴定结论等。但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时,发现一个关键证据的疑问。

  案发现场衣柜门的拉手上,留有吕永祥的指纹一枚,但不能排除系被告人案发前所留。吕永祥曾追求过被害人黄进辉的女儿,案发前多次到过黄家。

  案件被发回重审。

  凶嫌捞到了救命稻草,从此全面翻供

  从被抓获归案到案件一审,吕永祥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一直供认不讳,一审宣判后,吕永祥也没有上诉。

  但案件被发回重审后,吕永祥似乎从中捞到了“救命稻草”,从此全面翻供。

  他称指纹是以前去被害人家时留下的,自己有罪的供述,是因刑讯逼供被迫作出的,自己的哥哥和女友所作的证言也是编造的。

  公诉机关反驳认为,吕永祥案发前最后一次去被害人家,距发案已有半年多,指纹早就应该被覆盖了,根本不可能在发案时还遗留在衣柜拉手上。被告人的供述一直十分稳定,翻供是对法院的判决存在侥幸心理。

  2005年12月19日,武汉中院重审改判吕永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检察机关认为量刑畸轻,提起抗诉。

  一份血脚印足迹鉴定,固定证据链

  今年7月14日,省高院再审此案。法庭上,吕永祥再次翻供。但一份血脚印足迹鉴定,最终固定了证据链。

  检察机关向法庭提供了新的证据———案发现场所留血脚印鉴定书,结论为吕永祥所留。

  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质证,法庭采信了该鉴定结论,认为该证据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锁链,共同指证吕永祥就是抢劫杀人的真凶。

  法庭最终认定,被告人吕永祥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且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被告人吕永祥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8月28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吕永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0月15日,省高院将此案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一旦核准,吕永祥将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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