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15000粒摇头丸到海南贩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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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7:5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10月22日讯(记者纪燕玲 特约记者黄叶华摄影报道)水上、路上、空中,不法贩毒分子总希望通过各种手段将毒品运入岛内贩卖,这些阴谋终被政法机关挫败。海口中院近日开庭审理一宗特大贩卖摇头丸案,一男子通过货运公司将毒品“托运”到海南贩卖,涉案的7名人员被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初,广东毒贩陈老板(另案处理)及其手下找到被告人张裕
2006年2月,被告人王榆为了进行贩卖,在海口市文明东路加油站旁、东渡头村246号后的小巷等处,先后多次以每粒22元、每包230元的价格,从张裕清处购得摇头丸7900粒和K粉47包,并将所购毒品加价后陆续转卖给梁正武、“灵山仔”(另案处理)等人。 2月26日下午15时30分许,按梁正武安排,杨忠焕以同样方式在海口市物价局门口处从王榆处购得摇头丸50粒,当场付毒资人民币1250元。杨忠焕将得到的摇头丸用纸盒包装好,并写上“吴玉娇”和梁正武的手机号码后,于27日上午交给其父亲拿到新港码头车站通过海口———五指山的大巴车托运到五指山市。当日17时许,梁正武让梁正文到五指山大桥桥头处领取该摇头丸。后梁正文被抓获,当场缴获摇头丸50粒。经鉴定,该摇头丸50粒含有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成分,重13.9084克。 公诉机关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分别对张裕清、王榆、王锡忠、吴坤勇、梁正武、杨忠焕、梁正文提起公诉。20日,海口中院开审此案,当庭没有作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