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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下装水管 新房变喷水池 装潢公司未尽附随义务被判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9:0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陆一波 通讯员 武春华)新装修的房子,地板竟向外喷水。近日,青浦区法院以违反合同附随义务为由,判决装潢公司赔偿房主沈先生1万元。

  去年,沈先生委托一家装潢公司装修新房。装修到一半,沈先生又定购了中央空调,并由生产厂家进行安装。空调安装方未与装潢公司方面协调好,冷凝水管竟装在地板下,并且未与排污管相连。今夏酷热时,沈先生家空调日夜不停,产生大量冷凝水,通过地板缝
喷涌而出。事后,装潢公司认为合同中并未约定空调事宜,自己未违反合同,故不同意赔偿。沈先生于是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装潢公司不但要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而且要履行附随义务。该公司在装修过程中未尽注意义务,在未同空调安装方进行协商的情况下,即对卫生间地坪进行铺设,造成冷凝水管已与排污管相连的假象,直接造成原告方损失。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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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是指法律虽无明文规定,合同双方也未明确约定,但为了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依照社会一般交易观念当事人应当负担的义务。此类义务主要包括注意义务、告知义务、照顾义务、忠实义务、说明义务、保护义务等。该义务虽然不能单独诉请履行,但如一方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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