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跨省跨市参加高考的考生注意下月6日前办完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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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9:5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行之报道昨日获悉,关于2007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问题的具体政策新鲜出炉。考生能不能参加跨省考试?省内考生如果跨市怎么考? 这些问题都有了答案。 政策规定,江苏考生均不得在考试科目设置形式与我省不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而跨市考试的原则是,省内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遵守“综合考试与高考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往届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要注意,省内跨市借考的考生,借考手续须在全省高考综合考试前,即2006年11月6日前办理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