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得擅改合约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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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2:55 新闻晚报 | |||||||||
□记者沙情奕 晚报讯 半年前唐先生在某浴场花了300元买了一张金卡。约定每人每次消费18元,服务内容包括洗浴+自助餐+休闲活动,几次消费后,唐先生觉得该浴场的环境比较适合自己,又加买了一张1000元的金卡。近日再去消费时,浴场却擅自改为每次28元,而且取消了服务内容。 无法接受浴场做法的唐先生投诉到虹口区消保委要求解决。对于擅自改变价格,浴
维权专家提醒消费者谨慎选购预付消费,即便选择了也应该签订详细的合同,写明预付卡应当享受的优惠条件,以防商家擅自违约时,消费者因空口无凭而无法有力维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