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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词人陈列馆 欠房租被判腾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3:28 法制晚报

  清代词人陈列馆 欠房租被判腾房

  同时向房主交纳12.5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 金川 记者 王巍)清代著名词人纳兰性德的史迹陈列馆因拖欠房租惹上了官司,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北京上庄纳兰性德史迹陈列馆腾退位于北
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水库北岸的仿古四合院,并向房主交纳拖欠的12.5万元房租。

  据了解,北京上庄纳兰性德史迹陈列馆地处原纳兰家族封地之上,是京郊纪念历史文化名人的一处重要人文景观。

  本案的原告王女士拥有位于海淀区上庄镇上庄水库北岸自建房屋36间、围廊14间及亭子1座。2003年5月2日,王女士与纳兰性德陈列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其部分房屋及院落租赁给纳兰性德陈列馆使用。王女士于2006年6月去世后,其丈夫刘先生将纳兰性德陈列馆告上法庭。

  刘先生起诉表示,纳兰性德陈列馆仅支付2003年一年的房租5万元,后还将房屋据为己有,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并擅自拆毁三间房屋。现要求纳兰性德陈列馆腾退房屋;支付所欠租金和违约金或者是与此金额相当的精神赔偿费;并支付拆除房屋后,在使用的土地上盖房占用104平方米土地的租金。

  法院认为,纳兰性德陈列馆在承租房屋的同时应依据合同给付租金,就纳兰性德陈列馆拖欠2004年度、2005年度租金共计10万元,理应给付。

  现刘先生要求纳兰性德陈列馆交纳至2006年6月止的房租,并腾退房屋,法院予以支持,房租费用法院依据原有租赁合同酌定。一审判决后,双方未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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