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红杏出墙 夫索要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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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4:19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武春华记者江跃中)王先生因妻子有婚外性行为并生育了他人的儿子提起诉讼,经青浦区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令其妻赔偿3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前妻表示自己没钱,并搬至孩子的亲生父亲处居住。王随即向法院申请执行。 昨天,青浦区法院法官将其前妻拘传。随后,孩子的亲生父亲终于送来了1万元,并一再央求剩下的两万多元容其稍后再付,王先生表示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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