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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辩护也要辩出精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4:19 新民晚报

  说起指定辩护,不少人会说:“指定辩护有啥好办的?被告人事实清楚,罪大恶极,往往都是死案,有什么辩护空间?”但是就有这么一个律师硬是在法庭上把指定辩护辩出水平,辩出了风采!他还得到审判员和公诉人这样的好评:“这位律师的指定辩护质量远远超过委托辩护!”他就是上海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中远蓝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岳文辉。

  案情回放

  有一年,岳文辉律师接受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出庭担任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涉外刑事被告人吉里约·内斯伟(喀麦隆籍)诈骗案的指定辩护人。让马利·哈比(喀麦隆籍)伙同符气芩(中国国籍)以能够制造美元为名,骗取被害人蔡先生的信任,先后收取蔡5万美元定金和人民币50万元。后让马利·哈比又伙同吉里约·内斯伟和符气芩骗得蔡人民币260万元。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让马利·哈比和吉里约·内斯伟提起公诉。

  探监做好工作

  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吉里约·内斯伟没有能力委托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于是岳文辉律师被指派为吉里约·内斯伟提供法律援助,出庭为其提供指定辩护。岳文辉律师马上投入到调查工作中,他在仔细阅卷和多次会见吉里约·内斯伟后,写了详细的辩护词。不久,岳文辉接到法院通知,得知吉里约·内斯伟由于对中国法律不甚了解及自身素质较差,在羁押场所经常违反监规,严重影响了看守所的管理秩序,岳文辉主动要求配合对被告人做教育工作。炎炎夏日,岳文辉冒着酷暑在翻译和审判员的陪同下,到看守所对吉里约·内斯伟作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向他详细解释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和监管场所的规章制度,使被告心悦诚服。经岳文辉耐心说服,吉里约·内斯伟以后再没违反监规。

  提出不同意见

  到了开庭时,让马利·哈比和吉里约·内斯伟都辩称是受他人的指使,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较小。经过法庭调查后,岳文辉对吉里约·内斯伟的罪名定性不表异议,但同时认为吉里约·内斯伟在本案中处于次要地位,系从犯,且交代态度较好,提请合议庭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对岳文辉的辩护十分重视,最终在判决时采纳了他的意见,对吉里约·内斯伟以从犯论处。

  事后,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二中院一份专函:“岳文辉律师不仅能依法坚持办案,提出被告人系从犯的意见为本院采纳,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对被告人的疏导,教育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此希望通过贵中心代向岳律师表达谢意!”

  宣传法制精神

  有人说,指定辩护是为坏人做辩护。岳文辉则有自己的想法:在做刑事辩护或指定辩护的同时也是宣传法制精神,这是一个法律人的基本理念。即便是杀人犯也有他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法律权利,认真做指定辩护是对法律的尊重。他常说:“法律援助,律师天职啊!”2003年底,本市原平路一民宅发生一起轰动上海的特大凶杀案,民宅内的4人被杀。犯罪嫌疑人是两个搬场公司的搬运工王勇和盛信彪。岳文辉律师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第二被告盛信彪的指定辩护人。岳文辉在查阅了大量卷宗,并多次会见被告人之后,提出第一被告王勇是主导、策划,属主犯,盛信彪在“抢劫”一节中充当的是从属的从犯角色,盛信彪始终起的是配合作用,公安部门在侦察阶段的讯问笔录完全可以反映出这一情节。岳文辉认为盛信彪认罪态度是好的,况且无前科,又系从犯,希望法庭能从轻判处。最后判决时,法院采纳了岳文辉的观点,王勇被判死刑,盛信彪则从轻发落被判无期徒刑。

  本报记者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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