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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代理”淘宝网招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1:55 新京报

  广告称消费者付钱便可享受代理分手服务,工商提醒消费者谨慎

  本报讯(记者崔木杨 实习生刘赟)想与恋人分手但又不知如何开口,花钱雇一个“分手代理”就能达到不见面平和分手的目的———昨日,一位市民致电本报称,他在淘宝网上看到了这则“商业广告”,引发市民争议。

  卖家tandyguo2008在淘宝网上说,分手代理“希望可以解决男女分手难题,以使得男女双方不再浪费时间,去寻找新的恋人”为宗旨。顾客最低支付15元服务费,提供分手对象的联系方式后,他将通过电话、短信、QQ、MSN等方式,代替顾客与另一半接触,轻松解决分手事宜。如果顾客希望他与分手对象面对面谈分手,则需要支付198元。

  根据所留电话,记者以买家的身份致电卖家。对方刚接电话就很警觉地问:“你们是不是报社的?”然后自称当时没时间谈生意。

  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管处工作人员说,目前网上合同诈骗的情况很多,消费者应提防这类新形式的欺诈活动。另外,由于网络的自由性与任意性,提供个人服务的卖家几乎都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即使只是一般的经济纠纷,也属淘宝网所在地部门管辖,北京无管辖权。

  市民严女士认为,“分手代理”太无聊,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曲终人散时都有其自己的解决方式,而且“分手代理”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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