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新建养老院每张床位资助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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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2:1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倪艳) 社会力量在城区新建一家养老院,市财政不仅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4000元的资助,以后每收住一名本市户籍老人,还将给予每月60元的补贴……记者昨天获悉,市政府近日出台22条优惠政策促进养老院发展,对民营养老院还给予资金扶持。主城区每千名老人仅有11.6张养老床位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处长石德华告诉记者,“按照去年底统计,我市有
他介绍,不仅床位总量偏小,现有养老院大多没法满足老人医疗的需要,而且布局失衡。在需求最旺的6个主城区,每千名老人只有11.6张床位,在5个郊区,每千名老人拥有15.2张床位,在两县,这个数字是17.77张。据了解,市政府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近日出台《关于动员社会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这是我市首次出台扶持养老院发展的有关文件。 对民营养老院给予资金扶持《意见》规定,优惠政策的实施对象是按照民政部门要求新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院。《意见》从规划立项、资质审批、税收规费、培训用工、社会捐赠等方面给予诸多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院建设的,除了政策优惠,还实行资金扶持。《意见》规定,政府按城区、郊区、县每张床位一次性分别给予4000元、3000元、2000元的资助,对改、扩建新增床位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资助。同时,为稳定民营养老院的运营,每收住一名本市户籍老人,给予每月60元的补贴。 据了解,此前,我市白下、鼓楼、玄武3个城区相继出台政策,给予今年新成立的民营养老院一次性资金支持,标准从每张床位1000元到1万元不等,养老院住上老人后,政府也将予以相应的补助。石德华解释,资金扶持政策与原有的区里的政策并不冲突。在白下、鼓楼、玄武三个区兴办养老院,能同时享受市、区两级的资金扶持。 预计5年内市财政将投入3亿元不仅将大力扶持民营养老院,对市属养老院,市政府也将进行重点建设。《意见》规定,到“十一五”期末的5年内,市属养老院总规模要从现在的760张床位增至4000—5000张。石德华说,市财政“十一五”期间预计将投入3亿元,用于鼓励民营资本兴办以及新增市属养老院的床位。 《意见》规定,到“十一五”期末,我市每千名老人须拥有22张养老床位;六城区具有医疗资质的养老院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30%以上。 (编辑若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