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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男弃女婴玩失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0:26 江南晚报

  本报讯3天时间已过,孩子的父亲却打电话表示不要孩子,从此不再出现。19日,本报A22版刊登了一则关于四川籍男子“卖”掉孩子换来2000元、添置“行头”3天花精光的报道后,却发现这名荒唐的父亲仍在做傻事。

  收养这名孩子的喻女士表示,上周六上午8点多,接到了孩子父亲小吴的电话,说老家有人过来了,但大家一致决定不要这孩子。小吴表示,觉得老仇夫妇心蛮好的,要把孩子
给仇家养。当喻女士一再要求他去派出所做相关手续时,小吴拒绝,并很快挂断了电话。喻女士回拨电话,却发现是个公用电话。

  据说因为小吴是抱着孩子出来找人的,小娃娃就养成了抱着才能入睡的习惯,而且孩子一到白天就睡觉,晚上却睡意全无,把一家人搞得很烦。喻女士表示,自己儿子已16岁,家里一直想要个女孩,也很喜欢这个孩子,但没办理相关手续,抚养了多年,对方随时都可领回去,岂非竹篮打水一场空?他们还担心,孩子的父亲没有出示过身份证,是不是拐来的孩子还是个问题。

  对于孩子父亲身份的问题,车站派出所夏所长表示,他们从网上调过档,确有其人,照片也对得上号。但他们分析认为,孩子很可能就是被父亲卖掉的,疑点有几个:当时小吴拿走钱时,写的是“收条”,不是“借条”,另外如果只是借点钱,也不要将孩子的生日等情况写得如此清楚。

  但由于喻女士一口咬定是“借了一笔钱”,他们无法处理这名毫无责任心的父亲,所以希望喻女士如实说明情况。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须由公安局出具遗失证明,符合相关条件后才能合法收养孩子。(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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