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销售”订购 实为传销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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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0:30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冠中)最近,玉州区法院判处一起案件,“连锁销售”订购业务被确定为传销诈骗钱财行为,该案主犯李某松、高某龙被判刑2年,何某琳被判刑1年。 李某松、高某龙、何某琳等人按照“深圳文斌有限公司”传销经理罗某某的安排,到天心菜市附近的一间出租屋里办理所谓的“深圳文斌有限公司”连锁销售产品“订购”业务,一天时间就办理52份“订购单”,收取款项17.56万元。因有群众举报,正当三人前往建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