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者依法追讨钱得回 赖账者钱没赖掉还倒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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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0:30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北流讯 490元,不算多,但借出去的钱追不回,总有点窝火。北流市某镇的村民罗某寿借钱给人遭遇赖账后,没有暴跳如雷大动干戈,而是举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10月17日,罗某寿悉数得回了欠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罗某寿这个案子虽说数目不大,北流市人民法院还是进行了认真的审理。判决下来后,赖账者罗某安应支付罗某寿欠款490元及承担诉讼费210元,但罗某安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