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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者依法追讨钱得回 赖账者钱没赖掉还倒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0:30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北流讯 490元,不算多,但借出去的钱追不回,总有点窝火。北流市某镇的村民罗某寿借钱给人遭遇赖账后,没有暴跳如雷大动干戈,而是举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10月17日,罗某寿悉数得回了欠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罗某寿这个案子虽说数目不大,北流市人民法院还是进行了认真的审理。判决下来后,赖账者罗某安应支付罗某寿欠款490元及承担诉讼费210元,但罗某安
无视法律威严,逾期仍无还款动静。9月18日,罗某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流市法院执行员刘峻志接到执行任务后,亲自找到罗某安,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了详尽的说服教育工作。罗某安在执行员的感化下,于10月16日来到法院交款,该款包括了欠款490元及诉讼费210元和执行费150元,共850元。赖账不成还倒贴,罗某安后悔了。(郑迎霞)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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