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仲裁要回社会保险 单位未及时支付赔偿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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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1:16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马良(化名)提着锅铲油里来水里去的,想着工作5年,单位却从未为自己交过一分钱的社会保险,不免心寒。这时却有人通知他,他被解雇了。寒心化为维权的动力,他立即请了律师,为自己讨要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他要算总账。 马良说,在2001年11月,他就应聘到南京禄口机场有限公司从事厨师工作,“就是想有份工作维持基本生活。”马良感叹道,自己也知道工作应该签劳动合同,单位也应该替
马良委托了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许利、仇海军律师代理自己的劳动仲裁。案件审理期间,公司表示愿意支付解除合同的相应经济补偿,但是拒绝了马良要求的加班工资,公司表示自己实行的是民用航空系统的服务人员综合计算工时制,并没有违反《劳动法》。最终由于双方的协议要求相差太远,调解不成。 经过劳动仲裁委审理认定,由于南京禄口机场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支付给马良经济补偿金,马良除了获得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外,公司还必须再支付正常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作为惩罚性质的补偿;此外,仲裁委认为,公司应当支付150%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给马良,未及时支付加班费的还需要给予25%的经济补偿。但是由于马良要求的2006年6月之前的加班费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60天诉讼时效,所以仲裁委最终只支持了张良6月份的加班费。仲裁同时支持了马良对于社会保险的请求。 凭借身边的这些证据,马良追讨回5175元的经济补偿款、313.7元的加班费和近5年单位没有按时缴纳的社会保险。 拿到仲裁委的判决书,马良的委托律师表示不服,他们认为马良应该获得更高的赔偿,加班费应该获得两年的支持,而不是一个月。当事人表示很可能将会到法院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