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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应外合抢劫情夫 建德籍女子获刑十余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1: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0月24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严雪婷 褚申尧)建德籍女子陈某因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情夫”的财物,近日被宁波市宁海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另一涉案男子刘某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建德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2002年8月7日才刑满释放,系累犯,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两人各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06年4月18日,陈某与刘某、汪某(另案处理)谋划,趁她陪同其情夫徐某外出催讨业务款之机,伺机抢劫徐某的钱财。4月20日,徐某在宁海讨取28400元货款后,与陈某入住宁海某宾馆。陈某便打电话将住处告诉刘某,刘某与汪某获悉后,由汪某当晚从建德赶到宁海,与陈某商定抢劫方案。4月21日7时许,陈某按事先约定打开房门,汪某随后进入房间,拿出刀具对徐某进行威胁。陈某和汪某一起用胶带将徐某的手脚绑住,抢得人民币28400元,逃离现场。事后,陈某分得赃款16000余元,后将其中的6000元分给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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