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教材收回扣 图书管理员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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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2:46 法制晚报 | |||||||||
购买教材收回扣 图书管理员获刑 本报讯 (记者 李奎)利用担任学校图书馆教材管理员的职务之便,于某在购买教材时大收回扣。昨日上午,于某被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于某原系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教材管理员。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9月至
在此期间,于某向供货单位北京市兴华教育书店经理赵某索要东芝笔记本电脑1台及2万元,并收受北京明建汇文书店经理曹某给予的购书回扣款1.75万元,此外还接受北京外研书店市场开发部经理杨某的邀请,全家赴九寨沟旅游,旅游款共计924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