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揭穿收据背后暗藏的蹊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4:18 新民晚报

  做律师难,做一名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更难。

  唐逸敏,上海益昌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业20年,她对每一件刑案的办理可谓恪尽职守、尽心竭智,尤其对涉及有重大疑点的案件,在证据的调查和采集上,更是精细到见微知著的境地,去年被评选为“上海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侵占2万美元一案”便是唐逸敏律师近年来在办理众多刑案中为当事人无罪辩护的精彩一例。

  祸起一张收条

  这是一起看似证据确凿却又疑窦丛生的“铁案”。案情的起因缘于栽赃人暗施了一个小小的“手脚”,让被告人王先生险遭一场无妄之灾。

  王原是上海一家公司的经理,为了谋求发展,他与台商黄先生各出资50%组建一家沪台合资企业。王向本市某村以每亩6.5万元价格购买了4亩土地使用权,作为沪方固定资产投资入股新组建的合资企业。

  公司筹建紧锣密鼓。一天,黄以向台湾银行借款困难为由,提出以王的4亩土地的使用权,双方签订一份虚拟的“转让合约”,这样,他就可以到台湾去借款了。

  为了表示合约已经生效,黄还要求王在这份合约上签上了“暂收2万美元”字样。而就是这张“暂收2万美元”的亲笔签名,让王先生陷入了一场梦魇般的灾难。

  疑点暗藏蹊跷

  不久,王以涉嫌侵占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旋即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很快,检察机关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王私自侵吞,收取了黄先生预付的2万美元,已触犯《刑法》第271条规定,构成侵占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家属慕名找到唐律师,请求她出庭辩护。

  唐律师在仔细查阅和分析了整个案情的来龙去脉后,发现此案存在不少重大疑点:

  疑窦之一:从王亲笔签署“暂收2万美金”字条到案发,已整整相隔了4年时间,在这漫长的4年里,资金一向捉襟见肘的黄为何从未提及?

  疑窦之二:从合约的支付款项看,明明约定“预付土地转让费50%计人民币26万元”,怎么又会写上“暂收2万美元”预付款?这里面是否暗藏蹊跷?

  被告无罪释放

  在对案情的思索中,唐律师忽然眼前一亮:王、黄两人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约”是在6月26日,她清楚记得,黄曾在法庭上说过,他于6月29日去了台湾,然后携带2万美元交给王某的。

  对,只要查出6月29日黄是否去过台湾,就能证明他的供词真假,由此打开案件的突破口。于是,唐律师立即来到王、黄所在的合资公司展开调查。一位女职工向唐律师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6月29日这天,黄与王两人不在台湾,而是一起到河南巩仪烧香去了。

  “你为何能这么清楚地记得4年前的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呢?”唐律师立刻兴奋起来。“那年7月1日,黄先生叫我到公司正式上班,而我是提前两天来公司报到的,但未遇上黄先生与王先生。后来我知道他们去河南巩仪烧香了。”中年妇女答道。

  为了证实这名妇女的证词的真实性,唐律师在王妻的协助下,从一大堆相片中,找到了一张印有“6·29”字样的黄、王两人在河南巩仪的合影。为了形成证据链,唐律师又来到黄某下榻的上海某宾馆,在宾馆发票存根中,找到了“6月29日”黄仍住在这家宾馆的证据。由此证明,6月29日这天,黄未去台湾而在大陆。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案情真相大白。终于,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书,王先生无罪释放。

  通讯员葛建国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