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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立法请你报名参加网上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1:22 重庆晚报

  听证会十大主题,包括考生查分是否应当禁止收费、考试加分该不该规范等

  本报讯《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征求意见稿)》将举行网上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发出邀请,凡愿意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各界人士请于26日到市政府法制办报名。

  市政府法制办决定于10月30日(下周星期一)下午2:00-4:00在新华网重庆频道举行《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征求意见稿)》网上立法听证会。该征求意见稿已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gov.cn)、新华网重庆频道(www.cqxinhuanet.com)公布。

  此次听证会有十大主题:考生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考试命题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才能体现素质教育的精神;评卷人员是否应有一定资格条件;国家教育考试中替人代考或找人考试的行为应如何处理;对高考成绩排名并进行炒作是否应当禁止;教育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考生损失是否应赔偿?若应当赔偿,属什么性质的赔偿,是民事还是行政赔偿;考生查分收费是否应当禁止;对监考人员实行回避、交流和轮换制度有无必要;是否应规范考试加分,如何规范;媒体、互联网站等对未经考试机构同意,随意发布考试信息,是否应当受到处罚等。

  凡愿意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即日起至10月26日(星期四)持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到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305室报名,届时凭听证会通知入场。联系人:黄英,电话63897693;报名地址: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14号。

  记者李伟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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