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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真情建议挽救这名大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2:43 大连晚报

  因为一个座位,我市两名大学生动了手,一名学生打伤了同学被学校除名又被法院判有罪,在审理此案时

  法院真情建议挽救这名大学生

  ■本报记者静河

  大连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以下简称东软信息学院)21岁的大学生丁某因为一点琐事与同学金某发生争执,接着发生了厮打,金某被打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丁某成为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拘捕。学校认为丁某违反了校规,将丁某开除。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此案时,法官从挽救犯罪青少年的角度出发,发出了司法建议书,东软信息学院据此撤销开除丁某学籍的决定。

  一个座位引发厮打

  丁某和金某是同班同学,平时关系不错。2005年9月8日上午10时许,在东软信息学院一教室内,金某发现丁某所坐的座位是自己经常坐的,金某让丁某让开,丁某往边上挪了一个座。金某坐下时,两人有轻微的肢体接触,双方动手打了几下。丁某觉得自己吃了亏,到院中找了一根支撑树木用的木棍走进教室。金某说:“你有种照我头上打。”“好,这是你说的。”话音未落,丁某用棍子打了金某身体一下,金某操起丁某的电脑(价值9000余元)挡了一下,电脑屏幕被打碎,键盘零件掉了一地。丁某心疼极了,大喊:“你赔我电脑。”此时同学将两人拉开。

  当日12时,丁某叫来几名同学,在走廊里堵住了金某,让他赔自己的电脑。双方言语不合,再次发生厮打。厮打中,金某从楼梯上滚了下来,造成颈部受伤。

  金某在医院进行了治疗。事后,经过法医鉴定,金某环椎向左侧移动从而形成环枢推半脱位,属轻伤。

  丢了学籍成为犯罪嫌疑人

  2005年12月12日,东软信息学院根据当地派出所提供的情况证明,认为丁某打架伤人的行为违反了校方的相关规定,经过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丁某开除学籍的处分。

  随后,丁某涉嫌伤害犯罪,今年2月21日,被警方捕获。后被取保候审。

  丁某犯罪案引发法官深思

  丁某涉嫌伤害犯罪一案由检察机关起诉到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此案分给了刑事审判庭女法官唐利群。

  唐利群接手此案后,发现被告人丁某犯罪存在偶然因素,主观恶意不大。在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时,丁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悔恨,当庭向金某及其家长诚恳地道了歉。

  丁某是辽宁阜新人,家庭生活困难。丁某所上的大学学费较高,丁某的亲属为他上大学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丁某若要获得从轻判决,必须要对受害方作出赔偿,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法官为此对丁某亲属及金某的家长多次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丁某家长一次性赔偿给金某3.8万元。金某的家长也转变了以前的态度,表示对丁某予以谅解,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今年8月24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丁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

  法官唐利群和刑事审判庭领导从挽救一个犯罪青少年的角度出发,将丁某一案向沙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作了专题汇报,经区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向东软信息学院发出司法建议书。

  法院司法建议书中称:我国对违法犯罪青少年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重心在于挽救,目的也在于挽救……另外,经法庭调查,丁某的父母均系享受低保对象,丁某是在亲友的资助下读大学的,其在校期间表现较好,如果学校因其此次行为将其开除,使其失去宝贵的求学机会,流入社会,不但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还会增加社会负担。

  为此,我们特建议:提请贵院重新研究对丁某的处分决定,建议给予其留校察看的行政处分。在考察期间,家长及学校应发挥各自优势,对其加强法制教育,使其在大学校园这一良好的环境改过自新,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学校回函撤销开除决定

  东软信息学院非常重视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学院专门召开了院长办公会,并于今年10月8日作出决定:“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从化解矛盾,有利于社会的角度出发,经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决定撤销开除丁某学籍处分的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留校察看期为一年。”

  沙区法院于日前接到了东软信息学院的回函。为了挽救一个犯罪的大学生,法院、法官、学校作出了人性化的处理,丁某又重新回到了学校。相信他会深深吸取这次教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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