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称卖水果连包装袋一起称也属于短斤少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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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7:1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 通讯员丽娟、运刚报道:为区区3角钱,消费者廖女士将一超市投诉到工商部门,并最终讨到“说法”。 昨日,蔡甸廖女士在“兴达超市”以每公斤3元钱的价格买了两袋2公斤装柿子,去掉包装后在该超市购物秤上一称,发现少了100克。
廖女士要求超市退还多收的钱。服务员称,水果都是包装好再称重的,去掉包装袋当然差秤了。超市经理也称,“这是行规。” 廖女士遂向蔡甸大集工商所投诉。工商所认为,属短斤少两,并责令超市退还多收的3角钱,另赔偿3角钱。 工商人员表示,售卖水果不除去包装重量的问题,看起来是小事,但集少成多,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却不小;遇到此类问题,可与商家交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