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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骂人 搜狐判赔5千元搜狐网民发帖辱骂复旦教授案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7:5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通讯员陈爱民记者徐亢美)复旦大学教授华伟遭到来自网上的人身攻击。署名“上海的市民”及“一元房产”的网民在搜狐公司的网站上发布了一系列人格侮辱的言词,将华伟教授恶搞了一番。气愤之余,华伟将搜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媒体上公开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0万元。原告还要求被告提供侵权行为人的注册资料。近日,本市杨浦区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搜狐公司赔偿华伟精神抚慰金人民币5000元;并在其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但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提供侵权
网民注册资料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去年5月起,署名“上海的市民”的网民在搜狐网站发表《华伟售房以职权谋私利》以及《上海楼市爆丑闻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华伟疯狂炒房,复旦学术委员会给予华伟警告处理》等文章。6月起,起名为“一元房产”的网民也在搜狐房地产网上发表《华伟、尹某和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的真正黑幕》等文章,“揭露”华伟和尹某共同炮制《紧缩性调控应该见好就收》一文,并收取房产商巨额钱款。得知情况后,华伟两次致函搜狐公司,要求立即移除网站上攻击他的内容,但直到同年9月,网上仍有“华伟这个售楼小姐”“华伟这个狗”的跟帖。华伟又致函要求网站删除侵害他名誉权的相关内容,但搜狐公司未能及时按相关规定办理。

  法院认为,搜狐公司作为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发现服务系统中出现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应当立即删除。但搜狐网站在收到华伟的信函后,未能及时停止传输和删除,构成对原告的名誉侵权,应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精神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酌定。鉴于全部侵权责任已由搜狐公司承担,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提供有关网民注册资料的主张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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