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24日,是我市第八个“文明出行看脚下”集中抄报日,市交警支队在多家新闻媒体的配合下,兵分九路上路对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走快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23名交通违法行为人被集中抄报本单位。
当日,沈阳铁路局房产生活段的张某、沈阳铁路工务器材厂的张某在胜利大街,沈阳市第二十二中学的马某在保工街十马路,铁西区西苑宾馆的高某在兴华十路,铁西区海尔
塑钢门窗公司的高某在保工北四路,大清宝泉惠工水站的曹某、沈阳华龙公司的何某在津桥路,沈阳安创公司的孙某在北顺城路137号,沈阳新东物资公司的李某在青年大街,某报发行公司东陵一站段某在长青街,鑫宝田摩托车商行梁某在文化东路,东陵区长青街和和泰商店的任某在长青街,辽宁盛京律师事务所的宫某在邮政大厦,北站劳服公司的岳某在惠工街北辰岗,辽宁万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韩某在胜利大街,骑非机动车走快车道,被交警当场教育并处罚;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崔某在津桥路,沈阳昊盛紧固有限公司的任某在西顺城路,沈阳高洁汽车保养有限公司的杨某在市府大路,中国日用五金行业技术开发中心的赵某在市府西口,不走人行横道线被交警当场教育并处罚;沈阳华维工程有限公司的王某、沈阳顺平汽校高某、沈阳市金帝公司的王某,因行人闯红灯被教育查处;沈阳铁路局铁路房产段的刘某在站前路二人共乘也被交警教育并处罚。
执法交警经过对23名交通违法行为人身份进行仔细核实后,将交通违法行为人的交通违法情况分别抄报其所在单位。(高志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