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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嫌犯杀人骗保受审 庭上互推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8:37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肖利敏 实习生徐娉婷)李春兰为女儿在香港买保险后,女儿诈死,李春兰获赔166万保险金。随后,李春兰的街坊胡建刚也买了保险,并找到一名拾荒人做替身,再轧死替身,欲骗取42万美元的保险。昨日,李春兰和女儿李琪琪、侄儿吴波,及多年的街坊——37岁的胡建刚,因涉嫌故意杀人、保险诈骗,在市中院受审。

  48岁的李春兰,曾于1993年因诈骗罪获刑15年,1996年保外就医至今。

  检方指控,2003年3月,李琪琪以王娌之名,在香港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额为20万美元的保险,受益人为其母李春兰。同年8月6日晚,李春兰指使李琪琪邀约邻居胡建刚等5人,在晴川桥下游泳。李琪琪偷偷溜走,造成溺水失踪的假相。随后,李春兰在鄂州冒领了一具无名女尸,以王娌人寿保险受益人的身份,从友邦公司获赔166万余元。

  2004年初,李春兰又同胡建刚策划再次骗保。由胡两次赴港,在美国万通保险亚洲公司购买了保险额为42万美元的保险,受益人为胡父胡远国。

  同年4月18日,4名嫌犯找了个与胡建刚外貌相似的拾荒男青年,以雇其洗车为名,骗至胡的住处,并让男青年穿胡的衣服,理胡的发型。4月22日凌晨,胡建刚将“拾荒替身”灌醉,送到姑嫂树张公堤堤下公路,由吴波驾车将其轧死。事后谎称胡建刚已死,向万通公司骗保。

  胡建刚“死后”,万通保险公司派律师来汉商谈赔付保险款,岂料胡建刚的父亲作为受益人,始终不见影子,反倒是李春兰积极出面周旋。这引起了保险公司的怀疑,遂向武汉警方反映此事。警方秘密跟踪胡建刚的父亲,“钓”出藏匿在青山的胡建刚。并由此牵出李春兰及其女儿的骗保案。

  法庭上,李春兰与胡建刚互相推诿,指责杀人骗保是对方策划的。

  由于4嫌犯均不同程度地对指控提出异议,庭审一直持续了4个半小时。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直击】

  李春兰:我只骗保,没杀人

  48岁的李春兰看上去刚刚40出头,一头乌发整齐地挽成一个髻,眉眼间依稀留存着几分秀气。坐在被告席上,她始终没有显出慌张。她的声音很大,讲起话来常常打不住。法官不得不多次打断她。

  “我没有杀人,也没有指使别人杀人。杀人的事是胡建刚干的!”李春兰说。

  李春兰首先承认李琪琪诈死骗保案是她一手策划的,并极力为女儿李琪琪辩护,将这起166万元骗保案的责任全揽在自己身上。李称,她要求女儿在游泳时溜走,并安排她藏起来,女儿不知道这是为了诈死,对骗保一事也全不知情。

  李称,她骗保得手后,不慎被胡建刚知晓,胡提议要和她一起“干一票”。她遂联系香港的亲戚,帮胡投保了42万美元。

  庭上,李春兰把杀“替身”骗保案全部推到胡建刚身上,称自己对此概不知情。她甚至首次透露了一个惊人的细节——“替身”被轧前,她在现场看到胡建刚为“替身”注射药剂。当时目击的还有胡父、李琪琪。李春兰称,“替身”是因此而死的。

  胡建刚:一切都是李春兰指使的

  留着小平头的胡建刚在法庭上低着头,法官问什么他就答什么,言语间透露着惊惶,答辩时,他时不时会偷偷瞄一眼法官,但很快又将头低下去。

  胡建刚自称没有参与李琪琪诈死骗保案,而是后来发现的——那是李琪琪“溺水失踪”10天后,李春兰说在鄂州发现了琪琪的尸体,要胡陪着去认尸。女尸穿着裙子,而琪琪失踪时应该是穿泳衣的。李春兰一口咬定这是女儿的尸体,引起了他的怀疑。

  胡建刚把策划杀人都推到李春兰身上。他称自己买保险是为了骗保,但只是想冒领一个和他外貌差不多的尸体,谁知一直找不到。他们甚至多次前往咸宁九宫山、信阳鸡公山等地,上山寻找无名尸体,但都失望而归。情急下,李春兰提出杀人骗保。

  胡建刚说,李春兰本来找他侄女开车轧“替身”,但他不想让侄女参与,开出了50万元的“杀手价”。无奈之下,李春兰只好找到吴波开车轧人。

  胡建刚承认,案发当晚11时,他带“替身”去消夜。一杯半白酒后,“替身”醉倒。他给李春兰打电话,李春兰派李琪琪来接他。他们把“替身”放倒在事前预定的张公堤下。由吴波驾驶大货车,将其轧死。

  胡建刚透露,“办完事”后4人在硚口一卡拉OK厅聚头,因担心人没有轧死,李春兰还大骂他和吴波“笨”,“轧死个人都不会”。后来从医院得知“替身”已死,4人才放心。

  吴波:姑母叫我见到亮光就轧

  “姑母叫我见到地上有亮光就轧!”29岁的吴波这样为自己辩护。

  吴波是李春兰的侄儿,他否认自己参与两起骗保案,而只是受姑母之托,开车运沙。吴称,事发前他在紫藤花园洗碗,听到姑母和胡谈论怎样制造意外事故。李春兰要他开货车运沙到将军路附近的工地,路上如果遇到地上有亮光的地方,就猛轧过去,再踩刹车。

  他按约来到张公堤下,看到地上有“荧光”,就轧了过去。事后才知,地上躺着胡建刚的“替身”,“荧光”是胡放在上面的标记。

  李琪琪:我什么都不知道

  李琪琪25岁,庭审时言语不多,很多回答都由律师代劳,甚至连问及她为什么游泳时要溜走,她也称不知道。

  李琪琪的律师辩称,李琪琪从未参与骗保以及后来的杀人策划。游泳时偷偷溜走是她母亲指使的。她原名王娌,后来改名是因为父母离婚,她不愿再姓王。至于杀胡建刚的“替身”,她更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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