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类医疗广告 下月出局市民呼吁媒体共同封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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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01 云南日报 | |||||||||
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紧急发出了《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要求从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再发布包含尖锐湿疣、梅毒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对此,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了解大家对这一通知的看法。 不良“性”息歪曲心灵
对于报纸广告中大量存在的各种性病广告,绎芯心理访谈工作室的指导老师蓝月深表厌恶。她说,青少年处在身体发育阶段,难免对异性感到好奇,这个时候过多接触性病广告等不良的性信息,会产生心理学上所称的“复性强化”,很容易歪曲青少年的心理,使他们过早面对不应有的心理负担。 市民呼吁媒体共同封杀 “报社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能忘了社会效益和自己的职责。”市民张先生说:“有些性病广告不仅文字粗俗,而且配图露骨,在报纸这样一种具有公信力和广泛传播性的媒体上刊登,让人觉得不太合适。”此外,也有市民建议,要禁止的话,应该让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公交等媒体都步调一致进行封杀。 新闻链接 12类禁刊广告为: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广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癫风、红斑狼疮等疾病治疗广告,治疗无痛人工流产广告。 张勇(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