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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公司老总"帮"人融资骗财272万被判刑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09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梁晓亮)谎称帮人融资,骗财272万元。昨日获悉,“空壳公司”老总王绍华因合同诈骗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04年2月,新疆农垦科学院试验场某负责人汪某,经人介绍与湖北中环公司老总王绍华相识。得知汪某正为单位资金周转不畅发愁,王绍华自称公司实力雄厚,可为其融资3
000万元。双方经协商签订融资协议书。事后,汪某先后6次支付王绍华“融资担保费”72万元,王依次发回承诺函。见3000万元融资款迟迟未到位,汪某报警。

  经审理查明,2004年2月至12月,王绍华在没有任何融资能力的情况下,以帮人融资为名,先后与新疆、上海、内蒙古、张家港、武汉等地6家单位签订融资协议,从中骗取“融资担保费”、“打点费”共计272万元。除被对方追回20万元外,余款252万元均被王绍华用于还债及个人消费。去年11月6日,王绍华在武汉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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