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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公安分局:破案不追赃≠案件圆满告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09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王志新 通讯员孙伟 潘峰

  前不久,武东街派出所一份申报材料被摆上青山区公安分局局长办公会。该所经过半个月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3名团伙成员落网,故申报“局长嘉奖令”。局领导们一致投了反对票,理由很简单:案子虽破,但全部赃款已被嫌犯挥霍一空,未能追回。

  破案不追赃并不等于案件圆满告破。一年多来,这一观念已日渐深入青山区公安分局民警的心中。

  由于以往只强调破案率,强调抓嫌犯,加上追赃费时费力,“重破案、轻追赃”现象在基层警方颇具普遍性。

  去年4月,青山区警方破获一起抢夺案件,受害人王女士得知嫌犯落网后,到分局欲领回被盗手机,却被告知“案子是破了,手机没有追回来”。王女士很不理解,多次找局长“索要”被抢手机。

  此事看似荒唐,却给青山区公安分局带来很大的震动。

  当年5月,青山区公安分局出台破案新机制,明确要求每个案件侦破后,民警要尽最大努力追回赃款赃物,并及时发放给群众。否则,案件不能算圆满告破,相关单位和个人也不能申报“局长嘉奖令”。

  新机制实施当月,冶金街派出所、凤凰派出所都因破获连续盗窃案且追赃及时而获得分局颁发的“局长嘉奖令”及2000元奖金,而另一家打掉一个手机盗窃团伙、连带破案数十起的派出所,因没有追回赃款赃物,申请“局长嘉奖令”时未获批准。

  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仅该分局经侦部门就破案57起,追回赃款赃物总计609万元,比去年同期多追回近200万元,其中为个人追回赃款1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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