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上班第一天工伤致残 农民工获赔5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09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李咏 通讯员王卓)上班第一天就遭遇工伤致残,老板出于同情赔偿4000元。近日,红安籍农民工彭学和通过法院获得5万多元赔偿金。

  4月19日,彭学和应聘到武昌某汽车装饰服务部上班,工作是做音箱架子。谁知,不幸降临到他的身上,他被台锯锯伤右手臂。在医院住院11天后,他经法医鉴定为5级伤残。该服务部老板向他支付了4000元医疗费后就不管了。彭学和的右手丧失劳动能力,住院花费
超过1.3万元。他多次找老板讨要医疗费,但老板坚持不再给任何费用,理由是: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是雇佣关系,只是加工承揽关系,给4000元钱是出于人道;彭学和是自己操作不当致残,服务部生意与声誉受影响,其应负一定的责任。

  无奈之下,彭学和找到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近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彭学和应聘到服务部制作音箱架子,双方已形成雇佣关系;彭学和在店内受伤,老板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彭学和并非故意受伤,无须承担任何过错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彭学和获赔52525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