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社区都将成立投诉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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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23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孙泽锋报道 沈城所有社区都将成立综合投诉中心,专门处理社区中出现的纠纷。 有关部门希望,今后这些投诉中心将成为居民的“娘家”,专替那些花钱聘请物业公司,却没有享受到相应服务的居民撑腰。当然,要是居民理亏,也得马上改正。
这是沈阳市即将在年底前出台的《关于规范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的指导意见》中,给市民支的“高招”。这部物业管理细则,其实就是已经在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房产局的有关专家评价这个即将出台的新规定“约束性很强,能帮市民解决很多问题。” 目前仍处于草案阶段的《关于规范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与市民关系最大的新规定就是:要求全市所有社区都成立旨在维护居民切身利益,规范物业公司服务的综合投诉中心。 按照计划,这种综合投诉部门将由原先的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甚至包括所在区域的片警共同组成。为了避免这样的组织没有实权,各级政府机构、以及房产部门也将参与到其中。 对于社区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投诉中心将根据有关法规予以解决。如果多次调解无效,有关部门将启动仲裁程序,严令理亏的一方限期整改。 专家认为,这样行之有效的投诉机构,必须与今年刚刚流行起来的菜单式物业管理服务制度相结合,才能发挥最大的优势。所谓菜单式物业管理,就是要求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每一项服务内容全都细化、标准量化、收费项目公开化。 总之,物业公司提供了什么样标准的服务,就收什么样的费用。 此外一直困扰许多封闭小区的车位少,停车难的困难也将随着这部新规定的出台迎刃而解。 新规定将结合此前沈阳市城建部门出台的在居民区周边,以及不妨碍交通的三四级马路上实施停车场扩容的计划,在车位紧张的居民区周边街路增设停车位,同时加强辖区公安巡逻力量,由警察帮着昼夜看车。 在此前也经常会遇到小区的道路、绿化还没竣工,就急着让居民搬进入住,最后这些配套工程也没有按标准完工的情况。 这部新规定专门提出了解决办法——施工部门必须交抵押金,如果这些工程不能按标准、按期竣工,施工单位就甭想要回抵押金。 来源:辽沈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