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房物业费交纳可打七折但维权不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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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4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近日,一名女士向本报反映,亲戚添置了一套新房,简单装修后迟迟未入住,没想到原来一直交七折的物业费,现在又被规定按原价缴纳。闲置房如何收取物业费,开发商和业主意见各不相同,记者了解到,虽然有物业费打折的地方性文件,但法律人士称业主要维权并不容易。 这名女士认为如此收费法不合理,因为她的亲戚并还未完全享受到物业的服务。记
记者发现,对于打七折的规定,一些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一名房地产开发商认为,一些发达国家为控制空房率,对公民购置的第二套房规定,房产长时间闲置就以入住时同等标准收取物业费或提高收费标准。空房同样也享用物业服务资源,不打折的做法从宏观来看也未必是坏事。物管中心认为,国外的做法虽然很科学,但目前实施比较困难。徐律师就此也解释道,因为国外房产购买都由专门中介机构执行,机构对房屋使用情况了如指掌,以物业费收取来控制空房率可以起到明显的效果。在国内,闲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也比较有争议,现在也只能参考各地出台的文件,暂时还没有具体法律法规来规定。如今,有一些物业公司明知道无锡有打折的参考规定,就是不告之业主。业主若要走司法途径维权,还是有较大的难度。(柳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