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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包围破坏绿地景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2:15 新闻晚报
□记者程贤淑

  晚报讯 大型绿地周边高楼林立,结果绿地成了“水泥盆地”,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昨天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上海市绿化条例(草案)》,草案针对目前存在的紧贴公共绿地的房产开发,专门设定了相应的控制条款。

  市绿化局副局长崔丽萍说,近年来,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充分利用周边公园的环境,紧贴公园建起了大量的高层、超高层建筑,在公园周边形成了“水泥森林”,破坏了公园良
好的景观,对此,市民反映强烈。

  为防止此类现象继续发生,《条例(草案)》作了专门规定,公共绿地周边新建建设项目,应当与绿地的景观相协调,不得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规划管理部门在编制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区域内有公园绿地的,应当综合考虑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与公园绿地景观的协调性,并会同同级绿化管理部门划定一定范围的规划控制区,规划控制区内禁止建设超过规定高度的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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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居民居住的树木将有迁移依据

  针对近年来居民反映强烈的居民区绿化树木影响通风、采光和居住安全的现象,草案也专门进行了相关迁移和砍伐的规定。

  崔丽萍说,目前本市的一些老居住区树木紧贴居民楼,影响了居民的通风、采光,有些偷盗者还利用这些树木入室行窃,影响居民居住安全,不少居民因此要求迁移或者砍伐树木。而原先的绿化条例,对树木迁移或砍伐的规定相当严格,使得这些树木很难被迁移或砍伐。

  《条例(草案)》在注意保护绿化的同时,对确实影响居民通风、采光或者居住安全的树木,明确规定居民可以向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迁移或者砍伐申请,由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迁移或者砍伐。

  ■鼓励发展屋顶绿化

  《条例(草案)》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明确本市鼓励发展屋顶绿化,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适宜屋顶绿化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

  崔丽萍还透露,目前本市正在酝酿有关屋顶绿化的技术规程,并有望明年出台。

  ■绿化植物进市前将检疫

  此次《条例(草案)》还首次规定,对由外省市调入本市的绿化植物要实施检疫。

  对于需要接受检疫的绿化植物范围以及植物检疫对象,《条例(草案)》则授权由市绿化局确定并通过目录形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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