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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三株绿化树被人“截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1:20 石狮日报

  本报讯3日,市民林先生向本报和园林部门反映,福辉路中段一刚开业的美食店门前三株绿化树被人为“截肢”。林先生呼吁市民对城市公园绿化多加保护,他建议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未经批准、擅自破坏城市公共绿化的行为。

  当日下午,记者与园林管理处执法中队人员勘查现场。记者发现,福辉路两侧的绿化树按5米的行间距种植,没有被破坏的绿化树已长得枝繁叶茂,呈现出完整的绿化景观。而
这三株绿化树被拦腰截断,其中一株在树底端被截断,惨不忍睹。市园林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按《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条例》规定,城市绿化带属公共财产,凡要动用城市绿化带必须先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书,待批复后才能迁移绿化带,但福辉路这三株绿化树未接到任何人及部门的申请。

  每年我市都要投入相当资金建设城市园林绿化,提高城市绿化率,然而一些市民的护绿意识不强,市区公共绿地及绿化带遭人为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按规定,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造成园林绿地损坏的,由使用单位负责恢复或赔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因特殊需要砍伐、移植修剪的,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据了解,今年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条例》规定审批了50多起因道路建设、工程等需动用、移植绿化带的申请,制止了10多起未经批准擅自破坏绿化带的行为。

  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呼吁所有单位和个人特别是施工单位,对公共绿化带要多加保护,不得随意砍伐、移植或修剪,发现破坏城市公共绿化的情况应及时向市园林部门举报,电话为88730110。(记者兰良增/文颜华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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