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昆明中院开审跨国贩毒大案 大毒枭一次贩毒45公斤庭上竟称自己是小马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0:17 云南日报

  昨天,昆明中院开庭审理了一个跨国贩毒大案:这个特大跨国武装贩毒团伙一次性贩卖毒品45千克,毒资95万元,主要毒犯被警方抓获归案后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大毒枭。有趣的是,法庭上,这名大毒枭当庭翻供,称自己只是个马仔,具体事情是大哥安排的,自己并不知情。

  去年11月5日,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得到线索:缅甸南登一个名叫“阿华”的毒贩,将
贩卖一批特大毒品到广州,毒品将于20天内运到广东,边防总队立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

  经侦查发现,“阿华”真名叫段生华,系云南省公安厅公开通缉的境外大毒枭。当时,他准备与一个叫甘树剑(广西人)的人贩卖甲基苯丙胺50万粒,生意做成后,段能获利百万元。经过周密策划,段生华决定把这批毒品从缅甸南登偷运入中国境内。今年1月11日,云南公安边防总队专案组赶赴广州,在广东省公安厅和广东边防总队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张网布控。1月15日下午17时30分,甘树剑和段生华派去取货的杨有雄在酒店被当场擒获,缴获甲基苯丙胺45千克及毒资95万元。1月25日,警方在缅甸抓获段生华。

  昨天上午,段生华、甘树剑、杨有雄3人接受法庭审判。段生华落网后,有关部门定性其为中缅大毒枭。“我有个大哥叫段自然(音),他是老板,我是帮他开车的。这次我只是帮他介绍了一个买方,至于毒品怎么运,派什么人去送货都是大哥去安排,我一无所知。”法庭上,段生华否认自己是大毒枭,只承认是甘树剑介绍买家给他,甘树剑和杨有雄也称自己只起到一个中间介绍的作用,具体事宜另有幕后老板安排。

  公诉人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指控3被告人。但3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认为,他们只构成贩卖毒品罪而不构成走私罪。甘树剑和杨有雄的辩护律师则认为,甘、杨二人协助公安民警抓获了段生华,有立功表现,法庭在量刑时应注意到这点。此案因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柏立诚(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