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劫取一手机 法院判他四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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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0:3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升运) 北流市大理镇古红村人袁国林使用麻醉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而构成抢劫罪。10月17日,玉州区法院判处袁国林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在法庭审理期间,袁国林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清罚金3000元。 2005年1月17日零时许,被告人袁国林在玉林市某旅业203号房里,将放有安定药的米粉给孔某吃,后趁孔某熟睡之机,抢走其价值150元的一台天时达红色彩屏手机。今年7月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