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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下顶账房难办产权证 经纪公司:最好是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1:43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谭立顺

  本报讯日前,哈市市民解女士在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一份合同,购买一处顶账房,但是在缴纳全款时却因不能顺利办理产权证,而和经纪公司发生了纠纷。

  3日,解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哈市众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购买某小
区的一处开发商“顶”给施工方的顶账房,面积65平方米。由于卖方和众成房地产经纪公司保证能够办下产权证,所以她才签了合同。但是,在众成房地产经纪公司催她缴纳全款时,她却发现卖方只能提供购房三联单和购房合同,她从开发商处得到的答复是顶账房不给开正式发票,也就意味着买下的房子办不了产权证。于是,解女士找到众成房地产经纪公司询问,工作人员告诉她,缴纳全款后,只能由卖方给出具购房三联单和购房合同,能不能办产权证是开发商的事情。

  记者随后咨询了哈市道里区房产交易所及开发商,得知购买顶账房只能由卖方办理产权证后,再进行二手房过户,不能直接开具买方名字的正式购房发票。

  5日,记者找到哈市众成房地产经纪公司,该公司签约部刘经理告诉记者,卖方的确只能提供购房三联单和购房合同,而且三联单和购房合同上可以直接写上买方的名字,以后就可以随着开发商通知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期限办理产权证。而解女士是在了解到该楼盘目前没有土地证,觉得办不了产权证,所以不想买这个房子了。目前,该公司正在与买卖双方协商,争取很好地解决,但目前双方意见不统一。刘经理说:“诉讼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判决解除合同,我们立刻解除,如果判卖方违约就由其承担责任。”

  哈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总经理告诉记者,购买顶账房办理产权证一般是两种方式:卖方办理产权证再过户;卖方提供的三联单和购房合同,如有可能直接写上买方的名字。但无论如何,中介公司一定得负责完全程的交易,直到最后取得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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