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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执法 警方再揪违规养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0:52 法制晚报

  市民饲养大型犬、无证犬 或者捡到流浪犬 可以就近将它们交到派出所 本市从11月16日起

  异地执法 警方再揪违规养犬

  警方提醒 养犬户可以从今天起的8天时间里尽快为犬办理狗证 或将饲养的违规犬送
到农村

  本报讯(记者 王媛媛)今天,记者从本市警方获悉,从本月16日起,执法人员将再次通过异地互查执法、入户检查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的方法,对无证养犬、一户养多犬、违规遛犬、涉犬单位违规经营等9类突出问题进行查处。

  警方提醒所有养犬户,尚未办理狗证的要尽快办理;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的立即迁移到一般管理区并拴养、圈养。养犬户可以在从今天起的8天时间里尽快为犬办理狗证或者将饲养的违规犬送到农村。

  此外,饲养大型犬、无证犬或者捡到流浪犬,市民可以将它们交到最近的派出所,本市警方在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和严格执法的同时对这种行为给予了肯定和鼓励。今年10月以来,宣武警方已经收到市民主动上交的各类犬只72只。

  据宣武警方介绍,从被上交犬种类型来看,大型犬的比例占到一半左右。交到公安机关的宠物犬主要是无证犬。

  据介绍,目前相关执法部门通过入户宣传、张贴通告、流动宣传等方式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告知市民及时办理养犬登记手续,督促市民将重点管理区饲养的大型犬立即迁移到一般管理区内并拴养、圈养,并要求违规经营的涉犬单位限期整改。不久后警方还将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市民宣传文明养犬。

  依法、文明、科学养犬九项要求

  1.养犬前要事先征得居(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2.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养一只犬,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3.在一般管理区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要拴养、圈养,不出户遛犬。

  4.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并于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年检手续。

  5.每年定期给犬只防疫。

  6.不违规遛犬。

  7.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及时清除。

  8.不虐待、遗弃所养犬。

  9.自觉对所养犬进行训练,防止犬伤人、犬扰民。

  关于养犬品种的有关规定

  重点管理区内原则上应饲养成年体高35厘米以下(含3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

  如:巴哥、北京犬、博美、查理士王小猎犬、蝴蝶犬、吉娃娃、马尔吉斯、迷你杜宾、西施、约克夏、迷你贵宾犬等犬种。

  重点管理区内应禁止饲养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

  如:獒犬、德国杜宾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灵缇、牧羊犬、英国斗牛犬、松狮犬、斑点犬、雪橇犬等犬种。

  养犬登记流程图

  养犬人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养犬人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警方提醒

  导盲犬和扶助犬也得“持证上岗”

  在警方的检查过程中,一些养犬户称自己饲养的大型犬属于导盲犬或扶助犬。警方称,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导盲犬和扶助犬只有盲人和重残人员才可以申请饲养。申请养犬人应当持有市卫生局出具的残疾证明、市农业局出具的工作犬证明。

  法规链接

  养犬登记变更相关规定

  1.养犬人住所地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新住所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转移到重点管理区饲养的,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饲养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补缴管理服务费差额。

  3.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4.养犬人丢失养犬登记证的,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5.犬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得再养犬。

  居(村)民委员会的权力

  1. 居(村)民委员会对于居民提出的养犬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召开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养犬管理事项依法制定公约。

  同时,还可以在本居住地区内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还要将本居住地区的养犬登记、年检情况等事项向居民、村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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